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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17年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第三届校园 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
日期: 2017-09-14 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点击数:

关于举办2017年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第三届校园

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

各团总支、团各支部:

为了培育激发广大青年的“中国梦”、“青春梦”、“应院梦”,构建和谐校园,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为我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,激发学生的综合潜质,用歌声营造健康向上、青春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,引领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念,按照校团委近期工作安排,决定举办学院第三届“梦想的声音”校园十佳歌手大赛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主办单位: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团委、各院部团总支

二、活动主题:“梦想的声音”

三、参赛对象:全校在校学生

四、比赛形式

比赛分为各学院选拔和全校总决赛两个环节进行。

1.院部选拔:请各学院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,截止到10月13日,请各学院团总支将参加学校总决赛的选手名单(姓名、班级、演唱曲目、演唱形式等)上报院团委办公室(C207)。

2.比赛时间:10月24日13:30学校礼堂

走台时间:10月23日12:30学校礼堂

各院部具体参赛名额如下:

化学工程学院2名 建筑工程学院2名 商贸学院2名

机电工程学院2名 信息工程学院2名 会计学院2名

护理学院3名 本科部2名

2、学校总决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。

五、比赛要求

(一)演唱类型:独唱、对唱、组合(4人以下)等。鼓励演绎经典红色歌曲、原创歌曲;

(二)所选曲目要求:参赛歌曲形式多样,不做形式上的要求,但内容必须能反映当代大学生风貌,思想健康,积极向上,富有时代气息,鼓励原创;

(三)演唱伴奏:选手自备伴奏,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:器乐伴奏、伴奏光碟、现场乐队(可带人声伴唱),也可以有伴舞或用歌舞剧形式展现。

(四)参赛选手的演出服、化妆、伴奏、伴舞及道具自备;

(五)大赛规则

1、选手以抽签的形式排列参赛顺序。

2、参赛选手演唱曲目,以选手上报曲目为准,不能在赛前临时更换曲目。

3、参赛选手应按照比赛规程参加大赛,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赛或演唱未完成者视为弃权。

4、选手在比赛中应尊重评委,对分数有异议时可通过自己所属团总支和大赛相关负责人联系解决。

六、评分标准

(一)本次大赛为十分制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所得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。在下一选手比赛完后,宣布上一选手得分。

(二)评分内容包括6个项目:歌曲内容、音准节奏、仪表仪态、音乐表现力、音色、演唱技巧。

1、演唱作品选择适度,较有针对性。(1分)

2、演唱中音准,节奏准确无误。(3分)

3、台风自然、高雅,服装得体美观。(1分)

4、歌唱语言清晰,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。(1.5分)

5、声音自然、明亮、优美动听。(1.5分)

6、声区统一,演唱声情并茂,能够较完整地表现作品。(2分)

七、奖项设置

本次大赛将评选出冠军一名、亚军三名、季军六名,优秀歌手七名。前十名为校园“十佳歌手”,并评选出最具人气奖、最佳原创奖、最具潜质奖等单项奖各一名。

为了使本次比赛能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,各院部团总支应加大宣传力度,高度重视本次活动,充分调动系内各学生参赛的积极性,同时各参赛选手需严格遵守此次大赛的各项规则,按时提交相关材料。

共青团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

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

附1:“梦想的声音”第三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报名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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